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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ng Kong


一般條款及細則:

1. 渣打銀行 (香港) 有限公司 (「本行」) 保留隨時更改或終止優惠及有關條款及細則之權利。如有任何爭議,本行之決定為最終及具約束力。
2. 若客戶已享用特惠息率或其他優惠,則不可同時獲享此推廣優惠。
3. 上述優惠不可與本行其他推廣優惠同時享用。
4. 中英文版之內容如有歧義,在任何情況下概以英文版為準。
5. 0手續費只適用於2012年4月2日或以後開立貿易「盈」商戶口或貿易押匯戶口之中小企貿易客戶 (「新客戶」) 。新客戶可於2012年4月2日至9月30日內(「推廣期」)享有所有指定貿易交易(參閱下文)之手續費豁免。
6. 指定貿易交易指於推廣期內進行之進口信用證、進出口託收及進出口票據融資 (「指定貿易交易」) 。
7. 0手續費只適用於推廣期內進行之指定貿易交易本行所收取之手續費之豁免,並不包括其他收費及利息。每位合資格客戶手續費豁免金額上限為港幣20,000元正。
8. 手續費豁免會以現金回贈形式,於推廣期後6星期內存至新客戶之指定港元往來戶口。現金回贈以本行在進行回贈時之外匯匯率計算。新客戶必須在進行現金回贈時持有有效之港元往來回贈戶口,否則客戶之獎賞資格將被取消,本行不會從任何其他途徑把獎賞給予客戶。
9. 中小企「360º全面賞」的積分獎賞 (「積分獎賞」) 適用於持有貿易「盈」商戶口或進出口押匯戶口之中小企客戶 (「合資格客戶」) 。
10. 積分獎賞中,指定交易包括匯入款項及匯出款項(不包括本地電匯款項)及指定貿易交易 (「指定交易」) 。
11. 於推廣期內的第一、第二、第三、第四及第五個月,連續每月成功進行最少5項指定交易可於該月份賺取100,000、100,000、200,000、300,000及300,000積分。客戶必須於推廣期內連續6個月(而新客戶須由成功開立貿易「盈」商戶口或貿易押匯戶口起計算連續6個月)每月均成功進行最少5項指定交易方可賺取最高200萬積分。若客戶於該月成功進行最少5項指定交易但未能連續性每月進行,只可於該月份賺取100,000積分。
12. 享受積分獎賞之客戶可同時享受中小企「360º全面賞」的現有獎賞。
13. 合資格客戶必須在進行積分回贈時持有有效渣打銀聯提款卡及中小企理財戶口。積分回贈將於推廣期後8星期內存至合資格銀聯提款卡戶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