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ng Kong
条款及细则
 
A. 一般优惠条款及细则:
1.
优惠推广期为2013年2月1日至2013年2月28日,包括首尾两天(「推广期」)。
2.
下列B、C及D部份所指之优惠(「优惠」) 只适用于过往12个月内未曾持有渣打银行(香港)有限公司(「本行」)之任何银行产品或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存款户口、投资服务及保险),而只持有渣打信用卡之客户则除外。渣打信用卡指由本行发出之渣打信用卡、渣打American Express®及渣打联营卡(包括附属卡及公司卡)。
3.
客户只可于推广期内获享下列B、C及D部份所之优惠一次。若客户以联名形式选用或开立相关之银行产品户口,只有户口基本持有人可获享优惠。
4. 若客户同时获享其他推广优惠,本行保留只提供一项或部份优惠之权利。为免存疑,若客户于推广期间获享「My Dream Account」奖赏或「优先理财」新资金增长奖赏或产品结存现金奖赏(共称为「推广计划」)之客户将不能同时获享此优惠。若同一客户于推广期间登记多于一项优惠或推广计划,则由本行全权酌情决定处理任何一个已登记之优惠或推广计划,而其余所提交的登记将会自动被取消而不作另行通知。
5.
若相关户口结余(或于计算有关人寿保险基本计划之保费时)以外币计值,则相关户口之结余(或人寿保险保费)将以本行不时厘定有关汇率(或保诚保险有限公司(「保诚」)厘定之汇率用作人寿保险保费计算)用作计算外币兑换至港币之等值,以计算应得之优惠。
6.
合资格客户之「优先理财」服务及有关优惠条款所列之银行产品及服务必须于奖赏存入或送赠时仍然有效。否则,有关优惠将被取消,本行并不会从任何其他途径 把奖赏给予客户。
7.
如合资格客户于开立「优先理财」服务后12个月内终止有关服务,本行保留权利向客户收取相等于已获取之有关奖赏之金额作为行政费,而直接于客户之任何一于本行之银行户口扣除,而毋须另行通知。
8.
有关优惠奖赏(包括「亚洲万里通」里数)之使用(为免存疑,服务费豁免并不包括在内)须受有关商户所列之条款及细则约束。本行及保诚并非奖赏之供应商,并不会对供应商所提供之产品和服务作出任何保证,或于使用其产品及服务所构成之后果负上 责任。
9.
优惠之计算方法(包括相关户口结余之计算)及其相关之合资格交易或产品之准则由本行全权酌情决定。如有任何争议,本行保留最终决定权。
10.
本行保留随时更改或终止下列优惠,以及修订所述任何条款及细则之权利。如有任何争议,本行保留最终决定权。
11.
中英文版之内容如有任何歧义,在任何情况下概以英文版为准。
   
B. 首4季服务费豁免优惠(「服务费豁免优惠」):
12.
要享有服务费豁免优惠,客户须于推广期内开立「优先理财」服务并符合以下要求:
 
a. 于开立「优先理财」服务时持有或开立港元储蓄户口、港元支票户口(或任何外币储蓄户口)、「优先理财」信用卡、渣打提款卡、及网上理财服务(或电话理财服务)。客户须于开立「优先理财」服务后两星期内完成网上理财服务之登记程序或使用电话理财服务至少一次;及
b.
于开立「优先理财」服务后两星期内达到开立服务之总结余(详见下列之注意事项)要求,如下表:
 
客户类别 开立服务之总结余要求
使用本行自动转账出粮服务#而每月薪金
达港币8万元 或以上之客户
豁免
使用本行楼宇按揭服务而按揭贷款提取额
达港币400万元或以上之客户
使用本行自动转账出粮服务#而每月薪金
低于港币8万元 以下之客户
港币50万元
使用本行楼宇按揭服务而按揭贷款提取额
低于港币400万元之客户
其他非使用本行自动转账出粮服务或楼宇按揭服务之客户 港币100万元

# 新开立出粮户口之客户须在开立「优先理财」服务后之两个月内成功于本行使用自动出粮服务。
c.
合资格客户须根据下表所列,维持开立服务之最低总结余要求至指定日期以享获服务费豁免优惠:
 
如「优先理财」开立于 指定日期
2013年2月1日至28日 2013年4月30日(包括当日)
13.
于服务费豁免优惠期过后,如客户于季度内之每日平均总结余低于最低要求,将须缴付季度服务费港币900元,最低总结余要求详情如下:
 
客户类别 最低总结余要求
使用本行楼宇按揭服务而按揭贷款提取额
达港币400万元或以上之客户
豁免
使用本行自动转账出粮服务或使用本行楼宇按揭服务
而按揭贷款提取额低于港币400万元之客户
港币50万元
其他非使用本行自动转账出粮服务或楼宇按揭服务之客户 港币100万元
   
C. 指定产品结存「亚洲万里通」里数奖赏:
14.
副段落(d)所列之指定产品结存里数奖赏只适用于完成以下要求之全新客户并(「合资格客户」):
 
a. 合资格客户须于开立「优先理财」服务后两星期内经由其他银行现金、支票/ 本票、本地电子付款(CHATs)或电汇存入(但不包括于本行的户口转账而得的资金)(「新资金」)不少于港币1,000,000元之新资金,以增长其于本行之总结存,并维持有关总结存不少于港币1,000,000元至相关指定日期。总结存包括客户以私人名义作为基本户口持有人于本行持有的存款、投资、指定保险产品之累积保费(「总结存」) ; 及
b.
于开立「优先理财」服务后两星期内完成「客户投资取向」问卷; 及
c.
于推广期内或於2013年3月31日之前透过本行网站或分行,以合资格客户名下持有之有效「亚洲万里通」会藉成功登记优惠;及
d.
透过持有本行以下其中一项或多项银行服务或产品(以私人名义作为基本户口持有人之个人户口),达不少于相关指定产品结存要求:
 
外币存款(包括所有币值,港元除外) 开立「优先理财」服务后四星期内存入新资金以增长外币存款结存并维持相关结存至指定日期
基金投资服务 「优先理财」服务开立日期至指定日期期间之总认购金额减去总赎回金额
保险 于「优先理财」服务开立日期至指定日期内成功申请之人寿保险基本计划(投资相连寿险计划除外)首年总年度化保费总和
「高息货币挂钩存款」 首日交易至指定日期内(「交易期」),相关每日平均结存
 
而指定产品结存要求(个别计算方法于下列条款15详细指明)及相关奖赏如下表:
 
指定产品结存要求 「亚洲万里通」里数
港币2,500,000元或以上 120,000里数
港币1,500,000元至港币2,499,999元 60,000里数
港币1,000,000元至港币1,499,999元 30,000里数
港币500,000元至港币999,999元 20,000里数
15.
指定产品结存之计算方法将根据本行一般常规厘定,包括:
 
a. 有关基金投资结存,基金投资包括A类基金(基金认购费不少于1%),B类基金及于交易期入之月供基金计划供款。期内转换基金或转入基金之交易金额将不计算在内。
b.
「高息货币挂钩存款」之每日平均结存指相关交易期内每日结存总和,除以交易期历日日数。
c.
有关人寿保险基本计划(投资相关寿险计划除外)首年总年度化保费之计算,相关人寿保险基本计划须符合以下条件:
 
有关计划乃由保诚承保并于「优先理财」开立日期至指定日期经由本行申请,任何附加保障计划之保费将不会被计算在内;及
计划须由驻渣打分行之保诚理财计划经理或本行的职员所销售;及
相关保单须于指定日期前获保诚成功批核及缮发,首次保费必须全数缴交予保诚。若客户在冷静期内取消相关保单,相关保费不会被计算在指定产品结存内;及
当有关奖赏存入至客户的户口内时,相关保单须仍然生效(以保诚全权酌情厘定),而且相关首年总年度化保费为签发保单时的保费或以上;否则本行享有绝对权利以取消就该等保单中所获取的任何奖赏;及
若保费以非年缴方式缴付,有关首年总年度化保费将按比例计算;如以月缴模式付款,其首年首年总年度化保费为月缴保费乘以12;整付保费形式之计划会以已缴交之整付保费之10%来计算首年首年年度保费。
16.
除已于本行申请预先获得里数奖赏或已预先获得里数之客户外,本行将会于2013年6月,转交相关资料(包括合资格客户所登记之「亚洲万里通」会藉号码及英文全名及所获享之里数,如适用)予「亚洲万里通」。合资格客户须持有有效「亚洲万里通」会藉,否则须向「亚洲万里通」申请以获相关里数奖赏。里数奖赏将于之后4至6星期内存入相关里数计划户口内。若客户于登记优惠时所提交之资料不足或不完整,有关里数奖赏将会被终止,而不予通知。里数换领须受「亚洲万里通」之相关条款及细则约束。详情请登入www.asiamiles.com
17.
除里数奖赏外,合资格客户亦可选取现金回赠以代替里数奖赏。客户可于分行登记优惠时查询有关详情。如客户选取现金回赠,并符合上述条件,现金回赠将如下表给予合资格客户:
 
指定产品结存要求 现金回赠
港币2,500,000元或以上 港币10,000元
港币1,500,000元至港币2,499,999元 港币5,000元
港币1,000,000元至港币1,499,999元 港币2,500元
港币500,000元至港币999,999元 港币1,500元
 
本行将以现金回赠方式(如适用)于2013年6月,根据以下次序存入有关客户之个人港元存款户口或个人美元存款户口(如合资格客户并无有效之个人港元存款户口):i)综合存款户口;ii)支票户口;iii)月结单储蓄户口;iv)存摺簿储蓄户口。若客户拥有多于一个同一类别之户口,将由本行全权酌情决定任何一个最近期开立之户口存入现金回赠。
 
投资风险及重要提示:
重要提示:
摘录自本行之服务收费一览表:「优先理财」客户—总结余”包括客户以私人名义于本行持有的存款、投资、指定保险产品之累积保费、已动用之透支额(包括有抵押及无抵押之透支服务)、渣打信用卡^结欠及渣打私人贷款之贷款结欠。
^
渣打信用卡指由本行所发出之渣打信用卡、渣打American Express®卡及渣打联营卡(包括附属卡及公司卡)。附属卡之结欠将纳入主卡持有人之总结余内。
投资涉及风险。投资产品价格可升亦可跌,在最坏的情况下,投资者可能损失全部的投资。投资前客户应根据其本身的投资目标、投资经验、财务状况及风险承受程度,考虑产品是否适合阁下,并参阅相关投资服务/销售文件的条款包括投资风险声名及谘询独立的财务意见。
   
人寿保险基本计划:
人寿保险计划乃由保诚保险有限公司(英国保诚集团成员)(「保诚」)承保之人寿保险产品,并由渣打银行(香港)有限公司(「渣打」)负责分销。部份人寿保险计划可能含有储蓄成份,其部份保费会被用作缴付保险及有关费用。客户有权于冷静期内取消保单,并可获退回已扣除任何曾提取现金金额后之任何已缴付保费。若客户因任何原因改变主意,只要保单未曾作出索偿,客户可于(a) 保单交付给客户/ 其代表或(b) 发出有关通知书﹝以说明保单已经备妥及冷静期的届满日﹞给客户/ 其代表后起计的21日内,以较先者为准,以书面通知保诚提出退保。冷静期结束后,若客户在保单期满前取消保单,预计之总现金价值可能少于阁下已付的保费总额。
渣打为保诚之保险代理。
作为保单缮发人,保诚会负责处理一切关于保障及赔偿事宜。保诚并非渣打之联营或附属机构。此单张乃资料摘要,只供参考之用,并不构成任何保险合约。有关计划之详细条款及细则,概以保单为准。对保诚所提供之资料或任何有关该公司保单条文之歧异或缺漏;及对阁下之保单内容,渣打概毋须负责。
此单张仅旨在香港派发,并不能诠释为在香港境外提供或出售或游说购买任何保险产品。如在香港境外之任何司法管辖区的法律下提供或出售任何保险产品属于违法,保诚及渣打不会在该司法管辖区提供或出售该保险产品。此单张并不构成跟任何人之保单合约或任何提议、邀请或建议签订此单张所说明之任何保险合约或任何交易或类似之交易。
阁下投保与否乃个人之独立决定。有关保诚人寿保险计划之产品条款、细则及风险披露,请参阅有关计划之产品册子/销售文件及保单样本。
   
投资风险声明:
   
外汇买卖之风险声明:
外汇买卖涉及风险。将外币定期兑换为港元时,外汇之升跌波幅或会令客户赚取利润或招致亏损。
   
人民币利率风险声明:
人民币汇率,如同其他货币一样,有机会受广泛因素影响而导致波动。客户于兑换人民币至其他货币(包括港币)时,将可能受汇率波动而带来利润或损失;及
人民币现时并非自由兑换的货币;同时透过香港银行兑换人民币须受若干限制。举例说,就持有香港身份证的个人客户而言,现时每人每日换入换出人民币均设有人民币20,000元的上限,因此客户如要换入或换出超过每日上限的人民币金额,就可能需要预留时间。实际的兑换安排须依据当时的限制而定。
   
基金投资服务之投资风险声明:
投资涉及风险。单位信托或互惠基金的单位/股份价格有时可能会非常波动,甚至会变得毫无价值,而投资者未必可取回其所投资的款项。买卖单位信托或互惠基金未必一定能够赚取利润,反而很可能会招致亏损。过往的表现并非其将来表现的指引。
投资者在作出任何投资决定之前,应审慎阅读有关销售文件所载的条款及条件,尤其是投资政策和风险因素,以及最新之财务业绩资料,并谘询独立的财务意见。投资者应确保其完全明白单位信托或互惠基金所附带的风险,亦应考虑其本身的投资目标及风险承受程度。
   
「高息货币挂存款」之投资风险声明:
投资涉及风险,在最坏的情况下,投资者可能损失全部的投资。
本金亏损风险/外汇风险-此产品并非保本存款。其回报会视乎某些特定的外币汇率之多种因素而受影响,而汇率价格可暴升或暴跌。
流动性风险/提早提款风险/取消风险-此产品于到期日前取消投资或提前提款须得到银行同意。该等风险可导致投资者蒙受重大损失或须缴付有关费用。
「高息货币挂存款」不应被视为一般存款或定期存款,亦非受保障存款,并不受香港的存款保障计划保障。
   
注:
本单张并不构成对任何人士提出进行上述任何交易或任何类似交易的招揽、邀请或建议,亦不构成对未来价格变动的任何预测。
投资者不应只单凭本网页而作出投资决定。
本单张未经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或香港任何监管机构审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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