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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款及細則

渣打信用卡申請 – 重要事項
  1. 透過作出申請,閣下即被視作已閱讀並接受申請表及隨附之單張上(如適用)之所有條款及細則,以及客戶條款客戶條款A 部所述的相關文件之所有條款及細則(包括(包括信用卡條款,而其主要條款及細則已列於本申請表)(「銀行協議」),閣下亦同意受上述文件及其後本行所作之一切改動所約束。
  2. 申請Visa白金卡/白金萬事達卡之年薪要求為HK$150,000,而銀聯白金卡、Visa 金卡及Titanium 萬事達卡之年薪要求各為HK$60,000。若閣下持有多張渣打信用卡(包括渣打銀聯雙幣白金信用卡),最終所批核之信用額將為各渣打信用卡所共用。所有渣打信用卡的每月全部交易將會列明於一份綜合月結單上。
  3. 本行在申請批核時,可能曾參考由信貸資料服務機構所提供有關客戶及其擔保人的信貸報告。假如客戶或擔保人有意索取有關報告,可要求本行提供有關信貸資料服務機構的聯絡詳情。
  4. 本行保留權利在其認為適當的情況下,要求申請人提供申請文件以作信用卡批核之用。
  5. 本行保留權利發出另一類別之信用卡,以取代閣下申請之信用卡。
  6. 信用卡之批核須視乎本行之最終決定。
  7. 成功申請的任何優惠(或迎新禮品)受供應量限制,本行可能在毋須事先通知的情況下而酌情更改優惠詳情。
  8. 閣下可藉信用卡24小時客戶服務熱線2886 8868查詢閣下申請之進展情況。若申請獲批准,閣下須在使用信用卡前,透過本行就相關用途指定的信用卡24小時電話自動服務系統啟動信用卡。
  9. 閣下已閱讀並理解本行「關於《個人資料(私隱)條例》(「條例」)及《個人信貸資料實務守則》致客戶及其他個別人士的通知」(「通知」),通知可於渣打任何分行及/或渣打網站 http://www.standardchartered.com.hk下載, 且構成本行銀行協議的一部份。閣下同意,所有由閣下在申請時提供之資料(包括個人資料),可用於其中所述用途及向其中所述人士(不論在香港境內或境外)披露。
  10. 本行保留隨時修訂此單張上所列之內容及所有條款及細則之權利。
  11. 適用之條款及細則與申請表或此單張上所列之條款如有任何不相符之處,應以前者為準。
  12. 中英文版之內容如有歧義,概以英文版本為準。

銀行協議(包括信用卡條款)之主要條款及細則:
重要提示:閣下宜仔細閱讀銀行協議之全文。尤其注意以下主要條款及條件:
  1. 閣下使用信用卡,均須遵守本行銀行協議的條款。閣下如不同意所述條款,可根據信用卡條款所訂程序終止閣下的信用卡
  2. 閣下必須按照本行當時通知的程序啟用有關信用卡
  3. 閣下務請確保信用卡僅由獲發卡人使用。
  4. 閣下須對使用信用卡或有關信用卡的卡號進行的所有交易負責。閣下亦須對使用附屬卡或有關附屬卡的卡號進行的所有交易負責。
  5. 閣下必須確保不超逾信貸限額
  6. 閣下必須支付適用於閣下信用卡的利息、費用及收費。
  7. 閣下須最少支付如月結單所示的最低付款額或每月最低付款額。即使閣下沒有收到閣下的定期月結單,閣下對本行所負責任概不受任何影響。
  8. 最低付款額為信用卡條款載列之項目之總額或收費表載列之任何最低金額,以較高者為準。
  9. 本行如截至月結單所示的到期繳款日仍未收到閣下信用卡欠款結餘,則可(依照本行的常用慣例或者適用法律所設的任何寬限期)對閣下的戶口扣收適用的被動收費
  10. 本行(及渣打集團任何其他成員)可將本行(或渣打集團任何其他成員)應付閣下的任何款項與閣下應付本行(或渣打集團任何其他成員)的任何款項互相抵銷(不論有關義務是否到期或屬或然性質)。本行(及渣打集團其他各成員)亦可合併或綜合所有戶口。倘若本行(或渣打集團任何其他成員)合併戶口,則會以閣下戶口中所持的任何貸方資金,對閣下其他戶口的相關欠款作出調整。本行(及渣打集團其他各成員)可隨時採取有關行動(即使閣下並無違約)。
  11. 本行如截至到期繳款日仍未收到最低付款額或每月最低付款額,則閣下須繳付適用的被動收費。閣下在繳付最低付款額或每月最低付款額前不得再用信用卡,本行可暫停閣下的信用卡
  12. 不論本行銀行協議有任何其他條款規定,依照適用法律,本行可隨時要求閣下立即清繳對本行的任何欠款。
  13. 閣下如認為閣下的月結單有誤,務請於月結單所示期間通知本行有關詳情,否則本行將視月結單為正確論。
  14. 閣下如不滿意本行對本行銀行協議的任何修訂,可根據信用卡條款所訂程序終止閣下的信用卡
  15. 倘若閣下的信用卡或任何附屬卡遺失或被竊,則閣下將對本行接獲有關信用卡或任何附屬卡遺失或被竊通知前的信用卡及任何附屬卡的使用負責。如閣下並無涉及欺詐或嚴重疏忽行為,並已根據本行客戶條款中保安程序一節執行有關程序,閣下的責任將以HK$500為上限。
  16. 閣下須對閣下本人及任何附屬卡持卡人並無遵守本行銀行協議條款負責。
  17. 倘若閣下或本行終止信用卡戶口,依照適用法律,閣下須立即支付就信用卡及任何附屬卡對本行的全部欠款。
  18. 閣下或須對附屬卡交還本行或本行執行失卡程序之前以附屬卡進行的任何交易負責。本行或會就執行有關程序所涉費用收費。
  19. 本行客戶條款載有關於閣下對本行所負責任及豁免或限制本行責任的額外條款。

網上申請迎新禮遇條款及細則

適用於全新客戶
  1. 全新客戶之定義為於新卡批核時並未持有及於過去6個月內沒有取消任何渣打信用卡或MANHATTAN信用卡主卡之申請人。
  2. 全新客戶於2013年11月1日至2014年2月16日期間(包括首尾兩天)(「推廣期」)透過渣打網上申請表遞交渣打信用卡申請表格,若符合以下所述之要求,將可獲贈條款3或4(視乎情況而定)所述之其中一項迎新禮品(「網上申請迎新禮品」)。
  3. 全新客戶若透過渣打銀行(香港)有限公司(「本行」)網頁或Breeze Good Life手機程式成功申請由本行發行之渣打銀聯雙幣白金信用卡渣打白金萬事達卡、Visa白金卡、Titanium萬事達卡或Visa金卡中任何一張主卡,並於新卡獲發出後首2個月內其中一張新批核之信用卡簽賬滿HK$4,800或以上,可選擇以下a – b 項所述之其中一份迎新禮品﹕
    1. HK$800現金回贈; 或
    2. Samsung GALAXY Tab 3 7” Wifi (白色)(以優惠價HK$699換購)
    全新客戶若要符合資格獲贈條款3所述之迎新禮品。所申請由本行發行之第二張信用卡須於首先批核之信用卡開卡後1個月內獲批核。
  4. 全新客戶若透過渣打銀行(香港)有限公司(「本行」)網頁或Breeze Good Life手機程式成功申請由本行發行之渣打銀聯雙幣白金信用卡、白金萬事達卡、Visa白金卡、Titanium萬事達卡或Visa金卡中任何一張主卡,並於新卡獲發出後首2個月內憑新批核之信用卡簽賬滿HK$4,800或以上可獲贈HK$600現金回贈。
  5. 有關渣打銀聯雙幣白金信用卡網上申請迎新禮品資格之計算,其簽賬金額會將月結單上顯示所有合資格之港幣及人民幣簽賬合併計算;每1元人民幣簽賬將當作HK$1計算。有關其他新批核信用卡網上申請迎新禮品資格之計算,其簽賬金額將會根據月結單上顯示之合資格港幣簽賬金額計算。
  6. 合資格簽賬須為零售購物簽賬(包括本地及海外)、網上消費(不適用於渣打銀聯雙幣白金信用卡)或已誌賬之分期付款金額(不適用於渣打銀聯雙幣白金信用卡)。不合資格之簽賬包括但不限於現金透支、兌換籌碼、繳交保險費用、「八達通自動增值」服務、透過互聯網 / 自動櫃員機 / 電話銀行服務或其他繳費方法繳付之賬項(包括但不限於稅項及公共事務賬項)、未誌賬 / 取消 / 退款 / 偽造 / 未經許可的交易。
  7. 符合資格獲贈HK$800現金回贈/HK$600現金回贈之全新客戶,可獲贈之現金回贈將於符合簽賬要求後3個月內存入新批核之信用卡賬戶內。若主卡申請人透過此申請成功申請多於一張信用卡,現金回贈金額將存入符合簽賬要求之信用卡賬戶內;若符合簽賬要求的信用卡多於一張,現金回贈金額將根據以下次序存入信用卡賬戶內:渣打Visa白金卡/渣打白金萬事達卡/渣打Visa金卡/渣打Titanium萬事達卡/渣打銀聯雙幣白金信用卡。渣打銀聯雙幣白金信用卡之現金回贈將會存入港幣賬戶內。有關信用卡賬戶必須於存入現金回贈時仍為有效、無拖欠任何信用卡賬項及信用狀況良好;如因任何理由取消有關信用卡賬戶,所有未使用或未存入信用卡戶口之現金回贈將被即時取消。
  8. 符合資格獲贈Samsung GALAXY Tab 3 7”之全新客戶,將於符合簽賬要求後3個月內透過郵遞收到迎新禮品換領信。全新客戶於收到禮品換領信後可攜同換領信正本及相關信用卡於指定之換領中心以換購價HK$699親身換領迎新禮品。換領辦法及細則詳列於禮品換領信上。
  9. 網上申請迎新禮品一經選定,將不可更改。
  10. 網上申請迎新禮品數量有限,一旦換罄,本行有權以其他禮品取代。
  11. 網上申請迎新禮品不可轉讓、退換或兌換現金。
  12. 推廣期內,不論成功申請次數多寡,每位全新客戶只可獲贈網上申請迎新禮品一次。
  13. 客戶必須保留有關之信用卡簽賬存根正本或網上消費紀錄以作核對之用及於有任何爭議時,提供予本行作進一步調查。所有已遞交予本行用作核對及調查之簽賬存根或網上消費紀錄將不獲發還。
  14. 已獲贈迎新禮品之客戶若在新卡發出後一年內取消該信用卡,本行保留權利向客戶收取按每張被取消的信用卡計HK$500之行政費用。
  15. 客戶明白及接納本行並非所提供之產品/服務或禮品之供應商。因此有關各項產品/服務/禮品的各方面(包括但不限於質素、供應量、商品陳述、任何虛假商品說明或具有誤導性、含糊、遺漏、不明確或供應商之僱員、負責人或代理人之不良營商手法),本行毋須負上任何責任。
  16. 本行之員工不會獲贈網上申請迎新禮品。
  17. 本行保留隨時更改或終止本優惠以及修訂條款及細則之權利。成功申請的任何優惠受供應量限制,本行可能在毋須事先通知的情況下而酌情更改優惠詳情。如有任何爭議,本行保留最終決定權。
  18. 中英文版之內容如有歧義,概以英文版本為準。

適用於現有渣打信用卡及/或MANHATTAN信用卡客戶

  1. 現有渣打信用卡及/或MANHATTAN信用卡客戶之定義為於遞交渣打銀聯雙幣白金信用卡申請時已經持有任何一張信用狀況良好之渣打信用卡或MANHATTAN信用卡主卡之申請人。
  2. 申請人於2013年11月1日至2014年2月16日期間 (包括首尾兩天) (「推廣期」) 透過渣打網上申請表遞交渣打銀聯雙幣白金信用卡之申請並成功申請由本行發行之渣打銀聯雙幣白金信用卡主卡,若符合以下所述之簽賬條件可獲贈HK$150現金回贈。
  3. 成功申請渣打銀聯雙幣白金信用卡之主卡申請人須於信用卡獲發出後首2個月內憑新批核之渣打銀聯雙幣白金信用卡簽賬滿HK$3,000或以上,方可獲贈HK$150現金回贈。有關渣打銀聯雙幣白金信用卡HK$150現金回贈資格之計算,其簽賬要求會將月結單上顯示所有合資格之港幣及人民幣簽賬合併計算;每1元人民幣簽賬將當作HK$1計算。
  4. 合資格簽賬須為零售購物簽賬(包括本地及海外)。不合資格之簽賬包括但不限於現金透支、網上消費、分期付款金額、兌換籌碼、繳交保險費用、「八達通自動增值」服務、透過互聯網 / 自動櫃員機 / 電話銀行服務或 其他繳費方法繳付之賬項(包括但不限於稅項及公共事務賬項)、未誌賬 / 取消 / 退款 / 偽造 / 未經許可的交易。
  5. HK$150現金回贈將於客戶符合指定簽賬要求後3個月內存入合資格客戶新批核之渣打銀聯雙幣白金信用卡之港幣賬戶內。有關信用卡賬戶必須於存入現金回贈時仍為有效、無拖欠任何信用卡賬項及信用狀況良好;如因任何理由取消信用卡戶口,所有未使用或未存入信用卡戶口之現金回贈將被即時取消。
  6. 現金回贈不可轉讓、退換或兌換現金。
  7. 不論成功申請次數多寡,每位主卡客戶只可獲贈HK$150現金回贈一次。
  8. 已獲贈HK$150現金回贈之客戶若在新卡發出後一年內取消該信用卡,本行保留權利向客戶收取按每張被取消的信用卡計HK$150之行政費用
  9. 本行之員工不會獲贈HK$150現金回贈
  10. 本行保留隨時更改或終止本優惠以及修訂條款及細則之權利。成功申請的任何優惠受供應量限制,本行可能在毋須事先通知的情況下而酌情更改優惠詳情。如有任何爭議,本行保留最終決定權。
  11. 中英文版之內容如有歧義,概以英文版本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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